天津北方網訊:在“58同城網”和“趕集網”發現低價出售購物卡和商通卡的信息後,本市幾名市民與售卡者進行聯繫,分別購買了幾張卡。賣卡者信誓旦旦,而且當場驗了卡,買卡者認爲萬無一失。而當他們去消費時卻發現,卡內餘額或已爲零,或僅剩零頭兒。原來,騙子用購物卡和商通卡複製新卡後,將原卡賣給他人,然後他們持複製的卡去消費。近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6萬元。
北京市男子石某雖已過而立之年,但整日和幾個哥們兒琢磨着歪門兒邪道。今年年初,石某和李某、於某和一名陝西男子(均另案處理)掌握了一種高科技犯罪手段,即“利用家樂福超市的購物卡和商通卡內的信息複製一張新卡,而後將原卡打折賣給他人。得逞之後,他們再使用複製卡將卡內金額消費”。當購卡者察覺後,他們卡內的錢已經大部分被消費了。
2014年2月,石某和李某來到天津,然後在“58同城網”和“趕集網”上發佈了“低價出售家樂福超市購物卡及商通卡”的信息。石某和李某認爲,肯定有人會貪便宜跟他們聯繫。果不其然,很快就有一名姓劉的男子與石某聯繫,想買打折的卡。石某使用“張帥”的假名,與劉某進行溝通。二人商定,石某以9.2折的價格向劉某出售金額共計爲6000元的家樂福超市購物卡6張,並商定在海光寺家樂福超市二樓售卡處交易。當天14:00左右,劉某來到約定地點與石某見面。驗卡後,劉某向石某付款5520元。
在交談過程中,石某感覺劉某是個主顧,對卡的需求量比較大,於是在第二天又主動給劉某打去電話。不出所料,劉某還想買幾張商通卡。雙方約定,劉某購買3張金額共計爲8000元的商通卡,折扣爲9.4折。當天16:00左右,劉某在和平區某處與石某見面並驗卡,然後向石某付款7520元。次日,劉某拿着從石某手中購得的卡到河東區家樂福超市消費時,驚訝地發現,6張購物卡中餘額僅爲1000元,3張商通卡中餘額僅有126元。
受騙的不僅劉某一個人。女孩兒小趙在“趕集網”上看到石某等人發佈信息後,於今年2月21日與石某取得聯繫。當天,二人就商定交易。在紅橋區大衚衕附近見面後,小趙向石某購買了金額總計8000元的商通卡,並當場進行了驗卡。發現卡內確有8000元后,她付給石某7200元。過了幾天,小趙又查詢了一下這3張卡,發現裏面一分錢也沒有了。發現自己被騙後,小趙立即報警。
劉某在發現自己被騙後,怎麼也聯繫不上石某了。無奈之下,他想出一個辦法,即在網上發佈求購超市購物卡。石某發現該信息後,與劉某取得聯繫。發現石某等人的行蹤,警方將他們抓獲歸案。除複製購物卡詐騙外,石某等人還使用租賃汽車進行抵押的手段詐騙4.3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石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夥同他人騙取公民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石某多次實施詐騙,依法應酌情從重處罰。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記者張家民通訊員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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