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6月畢業,當時是與天津經委人纔找的掛靠公司天津悅嘉工貿公司簽得三方協議,2014年7月底,因為檔案調動。需要經委人纔出具一份人事代理協議,經委人纔表示我與其關系不屬於人事代理,只能給我出具一份存檔證明。
個人非常不解,我與人纔屬於什麼關系,假如說我和人纔沒有一份協議(雖然當時沒簽),經委又憑什麼幫我保管檔案,反之來說,假如說檔案因為人纔原因造成缺失或毀壞,我們的利益又如何保障。所以我認為補人事代理協議屬正當要求,請相關單位予以解答。
關建偉同志您好:
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委已責成人纔中心調查解決,經與您聯系溝通後,您的問題已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得到了妥善解決。謝謝您的關注。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20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