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個人公司上班2年,沒上過社保,勞動合同也沒有去勞動局備案,請問勞動合同有效麼?我現在還可以補繳這兩年的社保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給在職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到區縣社會保險聯合辦公室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