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頤安花園續建小區的業主,去年5月份,樓道裡有一堆沙子在加上樓道沒有燈,導致我從樓梯上摔了下來。左腳骨裂,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大概花了近一萬元。我承認這有我個人的原因,但是物業也應該有部分責任的。於是,我采取了協商的方式,找了他們的負責人說了此事,他們的負責人說做不了主,還得要問他上面的領導,結果等到的結果就是,不會給我任何賠償。我這個人比較善良,也不想鬧僵了(因為大家都在一個小區住,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這事就過去了。可是,那天我看了一篇報道,說冬天物業的保潔在樓道裡拖地後形成一層冰,業主在那裡摔成了骨折,把物業公司告了,勝訴了。所以,我認為這是我的正當合理的要求。我纔在這裡麻煩有關領導,幫忙處理此事,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回復如下:由於您反映的問題據現在時間較長,很多事情無法准確取證。頤安花園續建小區於2013年6月份開始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您摔傷時間是5月份。
如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