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買了一套天津濱海新區旅游區(現已與中新生態城合並)的寶龍城的房子,房子距離旁邊的海濱高速距離不到20米,我想請問一下,政府規定不是居住建築物距離高速不得少於100米麼?這樣的話,因為隨之而來的噪音問題會安裝隔離板麼?謝謝您的耐心!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了解,您提到的道路先於小區開發建設甚至規劃前存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37條之規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乾線的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築物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間隔一定距離,並采取減輕、避免交通噪聲影響的措施。”建議業主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