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漢,1986年從河南省老家來天津打工,1987年1月初到南開區八裡臺街城管科所屬保潔隊工作?直到2003年退休,連續工作17年,星期日從來沒有休息過,17年一共休息14天(岳母死休息2天處理後事,父親去世,休息12天,其中4天在天津辦理後事,8天回老家安葬),平時經常加班,逢年過節,格外忙碌,為天津環衛事業,做出了貢獻。2003年退休時,按規定每年給一個月工資(僅500元)作為退休金,但是因為他當時沒有天津戶口(此後不久就有天津戶口了)。
據說,現在天津市有規定,像丁老漢這樣的農民工可以由原來工作單位開證明確認其曾在天津工作多年,可以交點錢,補辦手續,轉為正式退休職工,享受退休待遇。麻煩詢問一下有關政策規定,幫助他辦一個正式退休手續,他已經70多歲了,能按月領取退休金,使他老年生活有著落。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具有本市正式戶籍、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可以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補助標准: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90元;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對申請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的人員,申請人持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工作站辦理登記手續,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對申請人領取資格進行核准,自其具備領取條件的次月起支付。
另外,老人生活困難建議您諮詢民政部門是否有幫扶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