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津工作的外地人員,在11年由公司辦理了養老保險,但是有些問題需要諮詢:
1、我退休時,社保未滿十五年,是如何處理?可否一次性補齊?
2、退休時,所領社保是按天津市標准還是戶口所在地標准?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跨省市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政策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由於政策規定比較具體,因篇幅有限無法一一贅述,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