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原單位辭職後,沒有給我做退工處理,現在新單位要給我辦入職,給原單位打電話說我原來辭職後2月內沒辦理手續,已經超時,讓我現在單位辦理用工覆蓋就可以,這樣行嗎?需要什麼手續?有電話可以諮詢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在30日內到坐落區縣的就業管理部門辦理退工退檔手續。政策規定,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不做退工,由新的用人單位憑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相關證明直接為其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具體請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