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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既不交房,也沒有賠償。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了解,區領導高度重視此問題,已責成相關部門督促開發商兌現承諾。
此外,《房屋買賣合同》簽訂雙方為平等民事主體,不按合同約定履約,合同雙方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合同簽約雙方協商解決。 2、請求消費者協會解決。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工商消費者權益保護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合同簽約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