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天(7月27日)下午1點多在雙街永輝超市購物,把車停在了路邊,等我出來了,車沒有了,聽超市門口開黑車的說,讓鎮政府給拖走了,於是我就坐他的車去了,到那裡拖車的讓去辦公室辦手續,我去了,要罰款200,還沒有正規票據,我的車是外地牌照,當時還有很多本地車,他們為什麼不拖車呢,工作人員還給我看他的帳本了,說都是200,少一分都不行,要不你就找書記去。最後沒辦法,只能交錢了。請問,他們有權這樣做嗎?而且不交罰款,不給車,不是只有公安機關纔能這樣做嗎,他們這樣有沒有法律依據呢!請政府給我們百姓一個滿意的答案,200元雖然不多,可是他們帳本裡可有不少了,這些錢不是正當收入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到您投訴“ 北辰雙街私自拖車罰款問題”。雙街鎮政府非常重視,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關於在雙街永輝超市路邊停車被拖罰款問題,永輝超市位於雙新大道與順境路交口,為村級道路,屬於雙街村管理,拖車不是雙街鎮政府行為。
近幾年隨著周邊小區居民的入住,車輛增多,在永輝超市門前區域隨意停放,經常會出現刮蹭、擁堵現象,甚至出現打架斗毆等治安案件,為了規范雙街區域內道路交通秩序,村成立了治安巡邏隊,一是規范了永輝門前停車場,劃定停車位,設立了值班崗亭,安排專人負責值班;二是增開了永輝超市地下停車場,方便廣大居民停車購物;三是在路邊設立了禁止停車標志;四是加強道路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村治安巡邏隊對所拖車輛罰款,其主要目的,是教育和警示作用,希望大家共同維護交通秩序,為我們大家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雙街鎮政府
201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