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05年通過110報失車輛(報失手續齊全有留存文件),後又買了一輛汽車已經在2012年申請報廢,現在名下已經沒有車輛,但是在申請指標時仍然提示我“審核失敗原因: 公安交管:該申請人名下持有車輛” !請問我還能怎樣申請汽車指標,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增量指標,個體工商戶申請增量指標按照個人申請增量指標規定執行:
我們已與反映人電話溝通,就提出的有關情況進行說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