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實行了居住證積分入戶政策,我在准備材料時發現必須要《申請人戶籍地計劃生育情況證明》,我已婚未育是否需要這個證明?如果要,其中的<子女(含親生、法院判與及收養)情況>項怎麼寫?是空著嗎?麻煩相關部門給予回復我好回去辦理,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