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
關於我申請積分落戶事宜,因為我是勞務派遣員工,和第三方簽的勞動合同和上的保險,政府文件中說明申請積分需要公司提供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我無數次的和公司申請積分落戶,公司就是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政府文件中明明寫著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責任為本單位居住證持有人辦理相關積分手續。員工提出申請,如用人單位不予受理的,員工可向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訴。
可是我諮詢12333,工作人員反映根本就沒有人力社保部門受理這個事情,讓我諮詢積分窗口,積分窗口反饋也沒有辦法,只能是投訴,但是沒有部門受理,不知道政府文件寫的都是糊弄老百姓的嗎?我無處投訴,落戶難以實現,請相關部門受理次事情,十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單位不予辦理居住證積分,職工可通過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積分申請窗口反映(電話24538071或到現場均可地址河東區紅星路與晨陽道交口向陽屯後身衛國道順馳立交橋下),由市人力社保局積分管理部門予以協調。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