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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我們是如樂(天津)鋼結構部件有限公司的39名員工。如樂由於自身經營不善,從今年2月份開始拖欠員工工資、保險、公積金、報銷等費用。
其中36名員工經武清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與如樂解除勞動合同,如樂同意賠償這36名員工總計約106.3萬。另有3名員工於近日在仲裁委員會立案,申請賠償金額在26萬元左右。
但是由於如樂現在沒有執行破產程序,且外面的供應商和武清開發區在員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已將如樂所有資金和工廠裡的財產向法院申請保全。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員工晚於供應商和武清開發區起訴如樂,是得不到一分錢的。這對每天辛苦工作,為公司和社會創造財富的員工極其不公平。
如樂欺騙我們,承諾4月份的工資在5月底發,我們當時相信公司的承諾,相信所有拖欠的保險、公積金、報銷等費用會最終發給我們,所以拖欠期間仍然正常工作。但是在5月9日,如樂通知我們放假回家,公司正在申請破產程序,可是我們等到現在如樂也沒有執行破產程序。
如樂法人代表,約翰 羅斯(丹麥籍)和工廠經理,克裡斯托夫 燕森(丹麥籍)在3月底未向員工做任何說明就偷偷離開中國,唯一的一名中國籍委托代理人也沒有任何作為,且至今未給員工辦理離職證明,導致部分已經聯系好新公司的員工不能正常入職,錯過就業機會。我們已經近4個月沒有收入,由於醫保停用,有病也不敢去醫院,家裡還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顧,目前生活難以為繼。
懇請政府為我們做主,幫我們討回應得的工資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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