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淋巴癌患者。由於化療後沒有造血功能每個月必須輸血維持,這樣下來一年除去合作醫療報銷的部分自己花四五萬。請問我們我們能申請大病救助嗎?天津有二次報銷嗎?我們應該去找哪個部門。希望領導能解決一下民生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為減輕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我市出臺了《天津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對於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其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在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金額超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過的部分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具體政策規定您可以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