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光華小區二期的住戶,小區內的車位原本就非常緊張了,但是小區門衛還私自佔了小區大門處的十幾個車位往外出租,導致小區內車位更加緊張,希望能夠給我們住戶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尊敬的琦月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調查處理。經區物業辦與管理小區的業公司了解,小區地上車位的管理問題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公示。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由開發商和前期物業企業雙方簽訂)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區物業辦要求物業企業依照有關要求做好車輛管理工作。同時也建議業主與物業加強溝通,共同協商解決小區存在的具體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