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政府領導:
南開三緯路懷慶裡9號樓因無封閉煙道,不具備開設餐飲底商的條件,但“舌尖上的粵味”等多家餐飲底商扔違規經營多年,油煙直接向小區排放,常年異味給9號樓居民造成很大困擾甚至身體傷害。且經詢問區工商部門得知“舌尖上的粵味”餐館屬無照經營,應予以整頓。但我樓居民多次向環保、工商等部門反映未果。近日經再次反映此問題,區有關部門給予的答復是已向該餐飲經營者下達整改通知書,後續整改與否與政府無關。我想就此詢問區領導,整改通知下達後誰來監督落實?政府行政執法部門有無相應監督措施,難道一紙通知書就是給百姓的合理答復?希望區領導重視並盡快答復解決我的問題。
該問題已登記並分撥轄區處理部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