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父親是2003年春節癌癥死亡的,那時單位沒有醫保,自己付醫藥費,告訴我們一年只給報銷一次,一次報銷額度300的70%-90%到手200多元。當時是崔站長無比刁難,沒地方說理只能送禮,到手的200元又給了崔站長。後來換了張站長,還是一年只報銷一次,每次是每月的1日打電話預約,當月預約後下月給報銷200多元。後來好點了,一年我爭取打3次電話一年能報銷500多元,打電話時他要問你上次那個月報的,我說上半年報的還可以,要是上個季度報的就不給報銷了。這次又換了站長,我又跟他說人死了12年了,這3-4萬已經不值錢了,能不能一次給決絕,一年保銷這2-3次等我死了也報不完,他說這次報完了一次300元,年底再給報銷一次300元,只能這樣。期盼您能給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自2001年11月1日施行城鎮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單位未參加醫保,職工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按規定報銷。您反映的問題早已超過仲裁時效,建議您向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