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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中心的相關領導您好,
我叫解路路,我與我愛人於2008年在澳大利亞墨爾本留學時結婚並領取澳大利亞結婚證。2010年回國後,按照中國民政部相關法律規定完成該結婚證的中國駐墨爾本使領館的認證工作。從2010年回國包括我的機動車過戶給我愛人,生孩子開准生證,買商品房,到雙方派出所根據該結婚證更改婚姻關系等等皆沒受到過任何阻礙,因為根據中國民政部相關文件我們的結婚證無論在法律效力還是任何證明方面皆等同於中國的普通紅本結婚證(已求證過河西民政局的婚姻登記科科長龐強)。
我夫妻二人於2013年購買商品房並一次付清房款後,於本月想一次性提取房產合同簽訂日期前的雙方公積金。但無論在南開公積金部還是河西公積金部,在我出示完整的結婚證並配有國家專業翻譯公司的翻譯件後,皆被告知沒見過這樣的結婚證,沒處理過這樣的問題等被拒絕提取公積金。南開公積金部的謝偉光職員告知需要到河西民政局開具我二人的婚姻關系證明,要求寫上身份證號並蓋民政局公章。我照做去了河西民政局,但被告知這個證明不能對個人開具,要對公開具,請貴中心相關部門同志與河西民政局龐強科長聯系(13902132183)並開具我夫妻的婚姻證明。但是貴中心不予配合,現在我的問題僵在這裡。請問如果你們不承認沒見過沒辦理過外國的結婚證,我並無異議,因為這種情況也屬於正常畢竟不是所有東西都知道,但是為什麼這件事你們就沒有官方為我提供協助呢,為什麼你們不能派相關同志幫我解決這個問題呢?難道你們就不能和河西民政局求證一下嗎,連一個電話都不能打?我理解你們的謹慎怕擔責任,你們無法承認我和我愛人的婚姻關系,民政局作為歸口部門可以證明,為什麼你們還不能去求證呢?這叫群眾路線嗎?這叫為老百姓辦實事嗎?所以我今天申請投訴,我問心無愧我們的結婚證是真實有效並且去到哪我都可以毫不猶豫的提供證件配合,因為真的就是真的。如果這件事情無法得到解決,我將進一步采取法律保障的相關措施去一級級投訴,去爭取作為兩個職員應有應得的公積金提取權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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