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我媽的名字在工行貸款買的商品房,房產證上是我媽的名字,我和我對象作為共同借款人,這種情況可以提取我對象的公積金進行還款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中關於“ 職工有下列住房消費情況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購買商品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自有住房的;(二)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三)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四)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的。”的規定,您和您愛人貸款購買的商品房不屬於您愛人的自有住房,因此無法提取您愛人的公積金賬戶餘額。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