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旺新城菊芳園11號2門一住戶長期把一無證烈性犬綁在小區院裡的柱子上,大型犬叫聲經常把我們從夢裡驚醒,。按照《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七條 外環線以內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只准飼養一只小型觀賞犬;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多次撥打110,民警告知向領導匯報等待領導決策,至今未解決。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到您反映關於北辰區果園新村街都旺新城菊芳園11號樓2門一住戶長期把一無證烈性犬綁在小區院裡的柱子上,造成擾民的舉報後 ,公安北辰分局果園新村派出所立即派民警到現場核查,發現一條哈士奇,經走訪周圍群眾,最終確定該狗為菊芳園11號樓2門102的住戶替朋友代為飼養幾天(其朋友外出出差申寶忠代為飼養),相對人表示下午就把該狗送走,民警告知其次日復查,根據復查情況上報分局治安科,並將調查舉報情況向您進行了反饋。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