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考試院高考前通過學校賣給學生的測試卡,價格40元,按其承諾7月15日下午2時後可查詢考生錄取信息。時至今日,孩子已被一本A錄取,竟然仍無法查詢錄取信息。我們無移動號和座機,作為考生和家長的萬份焦慮的心情世人所知,無奈只好通過報名學校費盡周折,纔查到錄取結果。在此對考試院的違約行為深表憤慨,強烈要求按國家有關法律對其給與處罰,並要求考試院向眾多考生公開道歉和給與經濟賠償。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轉考試院紀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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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