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母親是精神二級殘疾,2013年上半年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45%報銷,津政辦發(2013)73號,把重度殘疾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2013年1月1日至本意見發布發布期間,符合救助范圍的都能進行救助,
請問這部分錢什麼時候能發放,是打到醫保卡中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符合津政辦發【2013】73號文件第二條中醫療救助范圍的人群,在2013年1月1日後已經按照原較低標准聯網結算的人員,無需再次申報,民政部門會統一匯總相關數據後進行待遇調整;但如原先個人墊付未聯網結算的人員,還需個人進行申報。如果您還有不明之處,建議您諮詢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