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的信用報告發生過60天逾期,但沒有90天以上的逾期。請問,如何扣分。政策上說“積分期間違法、受行政拘留的,或有個人信用不良記錄的(﹣30分,可分項累計減分)”,我這樣的情況,會被扣多少分?是10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為您提供居住證積分管理窗口的電話24538071,請您向那裡的工作人員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