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7月14日走寶白公路,左轉朝陽大道,因為前面有一輛夏利車拋錨在左轉行車線內,不能移動,所以我左轉繞過該車,造成違法行為,請交通局查閱當時攝錄的圖片,對我這一條違法行為酌情考慮是否可以取消。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何先生”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責成公安分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通過公安分局交警支隊工作人員調查,網友反映的情況屬實,將按有關程序規定對網友的違法行為予以撤銷處理。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