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區司法局負責同志:
我近日去貴局所屬河北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公證處所需材料已經上交並齊全。可工作人員李岩告知我3-4個月纔可以取到公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規定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這個期限就是3-4個月嗎)
謝謝回復
尚磊: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區司法局非常重視,經核查,公證處工作人員正在對您提交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如調查核實順利並真實無誤後,公證員會立即聯系您辦理公證,並在規定期限內向您出具公證書。
由於全市正在統一落實《天津市直管公產房屋管理辦法》,致使申請辦理公有住房過戶公證較為集中,數量大幅更加,希望您能予以理解。
感謝您對河北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
河北區司法局
20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