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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河北區光復道街房管站所屬公產房伴雲裡,於1994年危房改造,歷經6年的漫長磨難的等待,終於於2000年搬進新居。
由於是還遷房,居住設計與現代的居住環境相比,有居住不現代化,因此小區有大部分居民都將房屋,在不破壞承重牆的基礎上,進行門窗的改造,以得到陽光的充足,和生活的方便,我小區是框架構房。
政府的新政策,要將公產房出售給居住的百姓,這本是一件利民利國的雙贏的好事。然而光復道房管站,卻要求交800元後,百姓自己一律恢復原樣,照完像,就可以拆除了,請問為什麼這樣折騰老百姓,這是哪家的政策,百姓問負責恢復房屋的房管員,他說找“習大大去”一時間使我小區的百姓們,怨聲載道的罵街抱怨,各家又都大興土木,酷熱的暑天,使我小區的百姓又在水深火熱的煎熬。
有的百姓在拆改時已經找過房管站也交了質押金,要求房管站給查一查,可是房管站沒有存檔(只收錢不記賬),讓百姓拿證據,7-8年的時間誰還留這些紙條,百姓要求認罰給錢,別折騰了,房管員是為保住他的飯碗必須這樣做。
請政府過問,不要再給百姓增加困難了,讓百姓過個安生日子行嗎?請盡快拿出有效的方案,別讓我們真的找“習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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