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7月2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市政府第34號令的規定,乘客攜帶物品應遵守下列規定:
1、每一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重量超過20公斤,應購同乘客票一張:物品重量超過25公斤,不准乘車。
2、每一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體積超過0.06立方米,應購同程客票一張:物品的體積超過0.12立方米,不准乘車。
3、每一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長度超過1.5米,應購同程客票一張:物品的長度超過1.8米,不准乘車。
上述規定在車廂明顯位置已張貼公布。
關於您反映186司機亂收行李費問題,車隊高度重視,逐人朝向駕駛員,要求要嚴格按照收費標准收費,違者按企業規定處理。如您乘車時對行李費有異議請與車站管理人員及調度員聯系確定後再乘車。
車隊運營車輛全部配有全運時監控設備,並設有專業人員每天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問題證據確鑿,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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