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暑假以至,家長們給孩子報了東麗區游泳館的暑假幼兒游泳培訓班。7月13日,周日晚上6點多,我照慣例去送孩子到游泳館培訓。不料,身體不舒服,想去衛生間。而周圍又沒有公用廁所。就到館內詢問工作人員(2位男士,約50多歲)衛生間在哪裡,我說:“我是送孩子游泳的家長,身體不舒服,想去趟衛生間,問下在哪裡?”其工作人員說:“沒有衛生間。”我說:“怎麼會沒有衛生間?我身體不舒服,去下衛生間就出來。”其說:“沒有。”我仍問:“那請問您要是"方便"去哪裡?”其工作人員仍說:“我們一般不"方便"。”我這樣和工作人員來回糾結了幾次,無果。我身體實在不舒服,趕緊尋找其他地方去解決。
通過這件事情,我想問一下:第一,東麗區游泳館是不是確實沒有廁所?如果沒有,偌大的基礎設施存在設計缺陷?第二,工作人員是不是確實不需要“方便”?如果,需要,他們上哪裡去“方便”?第三,東麗區現在正在搞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各委辦局也在搞得如火如荼,到了實際問題上,到底聯系了群眾沒有?人誰沒有“三急”,如果,換做你,別人如此對待你,那你的感覺如何?第四,現在國家,政府大力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對有條件的公共場所,要開放廁所,請問,東麗區游泳館作為公共服務場所,基本的條件都不具備?
我懇請東麗區政府能夠調查此事,因為,這次是我一個人,下次也許有更多的孩子、家長、群眾需要如廁,難道都被回答“游泳館沒有廁所”?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7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1、區體育局第一時間責成專人調查了解情況。經過調查了解,13日確實有工作人員與學員家長發生口角糾紛,其工作人員系館內物業保安人員。2、區體育局與物業領導聯系,責成物業經理和當事人對宋女士進行當面賠禮道歉。3、對物業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後調離原崗位。4、區體育局教育全體員工按照行風政風建設要求,做好全方位的服務工作。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