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中新天津生態城紅樹灣小區的一一位業主,去年在生態城紅樹灣小區購房一套,於去年9月底交房,至今未能取得房產證,經詢問,說是未辦理完初始登記,我查詢了《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申請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十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辦理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和土地使用權登記。購房人在接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給予協助。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我們不是專業人員,按些規定房產證早應辦理完畢,為何我們小區遲遲未辦,難道其中有違規的情況出現?故向貴局諮詢,請幫忙督促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了解,您反映的房產證未能辦理問題,是因開發企業未進行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具體情況建議您諮詢開發商。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