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一名文員,自2014年3月9號上班到6月17日工作勤勤懇懇,上班的時候說好沒有保險但是給錢自己上保險,可是並沒有兌現,而且也沒有跟我簽任何勞動合同,我本來就是一個無知的家庭主婦,每個月應該2000加上說好的上保險錢,乾了一個月以後也沒有提,每個月給我1800然後說200元算全勤獎,所有的保險福利和簽合同都要在一年工作後還能有,後來我身體不好請假就是6月17日老板看出我不好受,就利馬招聘新人,頂替我位置逼迫我辭職。我們公司所有的人都沒有簽過保險,而且找各種理由克扣員工的工資,我把這事已經轉告仲裁,可是老板很生硬,他既沒有給每個員工上保險,也沒有簽任何勞動合同,他拿一張招聘表上寫的協議說這就是法律,直接告訴我隨便告,雖然我投訴的是極小不過的事,但是這反映了我們80年代沒有路子任何別經沒有,只能靠雙手掙錢的人,在這個社會生活是多麼的艱難,同樣是頂著生活的壓力活著,請求相關認識能夠治理這樣的小公司,能合法的繳稅,上保險,合法的簽勞動合同,謝謝!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