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由於操作失誤,誤將充值號碼寫為13652033538,經與移動確認此號碼為空號,且的確收到100元話費充值,經多次與天津移動溝通,其表示按照他們的規定,我的話費不能退回亦不能轉交到我的號碼上,2014年6月19日,再次與天津移動溝通,在詢問處理程序時天津移動客服人員更是惡意掛掉電話。隨後聯系工信部投訴電話,其告知聯系13800220101投訴,但其為天津移動內部監督電話,由於其為此投訴的當事人,有利益關系,不宜成為投訴的受理人。且多次撥打此號碼,均顯示忙線中而自動掛斷。後聯系12315,其說明我的問題歸工信部管理,但聯系工信部,工信部又說我的問題也不歸他們管理。2014年6月29日反饋到北方網,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建議“先向10086和12300反應”,我已按照管理局建議多次反應,均無果。
申訴理由:我國《民法通則》第92條是關於不當得利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商家拒絕退費,那就屬於強迫消費者接收服務的違法行為。通訊公司允許空號充值,同時又是空號持有者,等於是收取了服務費卻沒有提供相應服務,這筆錢顯然屬於不當得利,理應返還消費者。
申訴請求:天津移動退還話費或轉充到我的手機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