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塘沽愛民裡7樓,也就是頂層,每天做飯洗澡時間斷水,其他時間水流很小或沒水。其他小區的人也反應了這種情況,知道是這種帶底商的樓房,超出市政供水壓力范圍,需要進行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小區沒有物業,應該誰負責組織改造呢?個人是否有權利進行改造?
尊敬的網友:
您好!2014年7月14日,供水管理部門與您電話聯系,並依據《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進行了解釋。您所在樓層已經超出市政管網壓力服務范圍,相關改造工作建議聯系房屋產權單位或所在區政府。祝您生活愉快,萬事如意!
市水務局辦公室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