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4年應屆畢業生,戶口在天津,在西安上的大學,現在工作簽到北京,檔案被學校郵寄到《天津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學校給的報到證上寫的7月1號到31號需要在報到證上蓋章,但是上周我去"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蓋章,就業指導中心的人跟我說,工作在北京今年不給蓋章,說明年來再給蓋章。我想問一下,如果不按照報到證上的要求蓋章,會對我個人有什麼影響?可以明年再蓋章嗎?著急求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此事應屬大中專就業指導中心主管,把情況說明,提交一個申請,找相關領導說一說,說明就業的不容易,有的事兒可以特事特辦,看是否能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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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