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現有關本人退休問題向您諮詢,本人於84年在外地參加工作,事業單位,身份是乾部。07年從事業單位辭職,在北京參加了社保,已交社保7年4個月,最近我去北京社保局諮詢,他們回復向我這種情況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社保要轉回戶籍所在地。請問社保轉回天津能辦理退休手續嗎?(本人戶籍在津,現年49歲),以前的工作年限能視同繳費嗎?急盼回復,祝夏安!
尊敬的網友:
您好!跨省市流動就業人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在津參保繳費後可以將外省市的養老和醫療保險轉移到天津。如果我市戶籍人員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應經市補繳會審小組備案確認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
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具體請您諮詢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