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0年在天津市河北區購置二手住宅一套,因當時不了解戶籍辦理知識,未要求原戶主將戶口遷出,現與原房主無法取得聯系,請問:
現在可否將本人戶口遷入該房產,需要如何辦理
正在調查中
劉臣:
公安河北分局已與反映人進行了溝通解答。
公安河北分局
201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