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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先生你好!
我是居住在東麗區嘉春園小區的居民,距離津秦高鐵和京津城際線路不足50米,每日飽受噪音困擾,尤其是高鐵修建後火車速度極快,帶來的噪音更是讓人無法忍受,此問題多次反饋相關部門領導均為得到任何進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穿越城市居民區、文教區的鐵路,因鐵路機車運行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當地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鐵路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減輕環境噪聲污染的規劃。鐵路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劃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減輕環境噪聲污染。”這說明環境噪聲的防治首先應當由“當地城市人民政府”組織鐵路部門等制定規劃,而“鐵路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劃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減輕環境噪聲污染。”
之前東麗區政府回復關於噪音問題要求鐵路施工單位加裝隔音設施,但截止目前沒有任何進展,如果施工單位不改善這個問題就不給解決了麼?
中央11個部委(包括鐵道部)共同簽署的環發〔2010〕144號文件《關於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在第(十三)強化重點城市聲環境達標管理中強調:“不達標區噪聲削減計劃應由城市環保部門會同建設、交通、鐵路、民航、 工業、公安和文化等部門制定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所以我希望相關部門領導摒棄本位主意的工作態度,鑒定為人民服務的態度,采取有效措施,解決人民疾苦問題!
希望看你卓有成效的回復,有明確的計劃措施和時間安排,不要讓此回復變成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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