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一標准工時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准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准工時制度,經人力社保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天休息時間不少於10小時,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崗位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而且每周至少有一個連續24小時的休息時間。
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標准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當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2、凡企業三班、兩班和一班工作制二十二點或二十二點以後生產和工作至翌日早六點以後下班的職工,可以享受夜班津貼。夜班津貼標准,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按不低於10%的比例確定計發,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角。
2014年夜班津貼標准為:4260÷21.75天×10%=19.6元。發放條件:①夜班工作必須滿七個半小時;②必須完成當日的生產、工作計劃和任務。未達到以上條件者,不得發放夜班津貼。
企業工作制由十四點或十四點以後生產並工作至二十二點或二十二點以後下班的職工,可以享受中班津貼(不能同時享受夜班津貼)。中班津貼標准,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按不低於5%的比例確定計發,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角。
2014年中班津貼標准為:4260÷21.75天×5%=9.8元。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有關工時制度及加班費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仲裁時效為1年,監察時效要求為2年,建議勞動者及時維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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