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黃莊鄉二期拆遷戶中的一員,家中一親屬系非農業戶口,但是戶口具體落腳點就在黃莊鄉,而且一直在黃莊鄉轄區內生活四十多年,拆遷平改前,一直未有其他房產,由於一直與家中老人生活在一起(在村中有自己房子),因此沒有取自己的房產證,由於拆遷期間受到種種言論的影響,已經同意將房子拆除,在之後至今的一段時間內,發現其中的許多問題,現感覺受到欺詐,裡面有很多不公平的因素存在,現想諮詢一下關於這類人員的補償安置辦法,以及是否可以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來更好的解決我們的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黃莊街道辦事處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黃莊街道辦事處回復如下:
我街嚴格按照《武清區城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和《武清區二零一一年城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的政策規定進行拆遷。非農業戶口不享受拆遷政策規定的分立戶條款。望您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