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一個月之前諮詢過關於名門廣場的問題一直沒有答復,我再想諮詢一下,我現在已經交了定金,如果房屋真有問題是不是可以退定金給我呢?
上次諮詢的問題如下:
1、購房的時候房型圖和他們承諾的面積都是87平米,實際預售合同寫的是建築面積20.03平米,套內面積5.51平米,其餘公攤,請問這樣做合法嗎?對於以後有什麼影響?
2、設計用途寫的是“居住型公寓”,這個是不是住宅用地?和一般的住宅商品房有什麼區別嗎?
3、這個房子的一切證件是否齊全呢?
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