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委的領導您好:
本人因不慎將生育服務證丟失,關於生育服務丟失想辦事宜求助各位領導。
本人2014年7月8日發現服務正丟失即聯系所在東麗區新立街道辦事處詢問補辦事宜。街道辦相關工作人員客氣的告知:計生服務證一個孩子只能辦理一次,丟失就不能補辦了,因為一個孩子對應一個編號,沒法補辦,不行的話上戶口時到街道找存根復印一下。
不知街道上述做法是否可行,另本人在網上見《天津市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中“第十三條 由於持證人保管不當造成生育服務證破損或丟失的,持證人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補發按,原證作廢。”內容與街道辦事人員說法相悖。
為避免因本人過失遺失生育服務證造成他人冒用本人遺失的服務證造成小孩上戶困難及其他不必要麻煩。望領導能就該事情的妥善解決方案予以明確。
敬上
不勝感激
王詹
二0一四年七月九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