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9年畢業後進入某事業單位工作,2013年12月因個人原因從該單位辭職,並於人纔交流中心辦理了人事代理。目前即將進入另外一事業單位工作。聽說辭職後一年內重新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存檔期間仍計算工齡。請問我是否需要向新單位提出連續工齡審定?如果需要如何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中沒有您所提及的失業期間計算工齡的相關規定。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