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您們好!
我叫田超,工作單位為天津亨旺機械有限公司,2014年2月3日在寶地縣醫院剖腹產下一女,因自身身體不適、家裡老人身體不好需要自己帶孩子、孩子身體也比較軟,故向公司申請了哺乳假,但公司以各種理由推脫,讓我辦理離職手續。我在公司工作7年之久,為人本分,從未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也從沒有為國家,為社會填過負擔!懇請各位領導幫幫我,是否我可以休哺乳假!我也會竭盡權利貢獻社會!謝謝!盼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嬰兒身體較弱或單位沒有托幼措施,上班路程較遠,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6個月,工資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給。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