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雙港新家園新尚園25-703的住戶,早在交房至裝修期間便多次告知物業及開發商在靠近陽臺的所謂空調外機存放的大約1平方的區域,一到下雨時間便漏水,直至現在。現在詢問物業告知1.房屋已出保修期,可是查據最新《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中第二條明白寫明為5年,所以不知物業回答從何而來?2.詢問物業告知該小區每一戶只在衛生間做防水處理!可是眾所周知,國家有關規定屋面,外牆及衛生間是必須做防水的,那麼現在目前的情況是,物業只受理公共區域內設施的維護,加上開發商所謂的出保,那麼接下來我們這些普通的老百姓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剛剛裝修和住進沒多久的房子天天漏水嗎?我們說天津出臺的限價房的政策是民心所向,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後面的服務維護卻無人問津了,這讓我們老百姓如何面對呢?相信每一位政府官員都不會做事不管的,希望能夠在這個雨季盡快幫助我們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