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2月進入位於靜海的天津賽爾特石油鑽具有限公司工作,開始時該公司以兩千餘元基數繳納社保(但我實際基本工資為8000元/月),自2014年4月起,該公司開始沒有為我繳納任何社保,導致我生病期間無法享受醫保待遇。4月底,我到位於靜海鎮聯盟北路的“天津市社保靜海縣分中心”進行投訴,該中心接待人員承諾調查處理。
時至今日,該公司仍未為我繳納。故此投訴天津賽爾特石油鑽具有限公司,希望市人力社保局能督促其補繳我的社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新招職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2014年繳費下限為2530元,上限為12780元。
如果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可向單位所在的區縣人力社保局的聯合執法辦公室投訴,靜海縣聯合執法辦公室電話28942063。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