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們村(軍糧城劉臺新村)非農業戶口也有失地補償款,我是95年農轉非的,為啥就不給呢,本人生下來就有土地啊!請問發放標准是什麼?有什麼界定的標准,還是村裡說了算。因為村裡好多有工作的非農業戶口都是100%給了,而我卻一分錢都沒有。請領導給予重視,標准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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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4年7月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分配征地補償款是由村資格認定小組按照相關政策對具有本村戶籍人員進行資格認定,經認定如果具備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纔能享受村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