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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7點,在津南區月壇商廈旁聯通公司營業廳對面,聯通公司在搞活動,活動送一臺平板電腦,手機卡裡有1100元每月分攤40元,要求每月最低消費95元,至少用卡2年,賣卡人說因為還需每月往卡上交55元,怕我們沒有錢不交、把卡扔了,要看看我們有沒有1100元,我說有、並拿出錢,他又要求我當場交錢,說只要交1000元就行,我交給他錢後,他送了我一臺平板電腦,要我用身份證辦了一張卡。
當時發現聯通公司營業廳已經下班,無法查詢話費,擔心我被騙,又找不到人,因為他不給退。我就打了110,警官已經記錄,警官來後,賣卡人退還我700元他拿走了平板電腦。
第二天,我到聯通公司營業廳查詢,該卡上只有月分攤40元卡上原有的1100元。並沒有把收我的1000元的自由話費交上去。我只好打10010客服投訴,而且今天10010客服告訴我卡上的名字不是我辦卡用的名字。很清楚的事情已經兩天過去了聯通公司還沒有解決。我被欺騙買卡,希望有關部門能給予幫助解決,退卡並把300元錢退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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