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今天看到了《關於進一步明確直管公產住房出售相關政策的通知》,其中有一句是“《通知》明確,今年7月31日前公房產權出售一次性付清房款將優惠10%,8月1日起將取消一次性付清房款10%的折扣。”請問“今年7月31日前”這個時間段是指2014-7-1至2014-7-31還是2014-1-1至2014-7-31?因為我於大約2014年3月份購買了南開區的一套公產房的使用權,屬於一次性全款付清,但沒有買產權,請問我這種情況能否在今年7月份享受購買產權的10%的優惠政策?望及時回復,謝謝!
王俊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