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7.1日早晨5點多從天津西站准備去天津站,在公交車站一位“好心的出租車司機”問我去哪兒,我說去天津站,他說讓我省點錢,順路把我送過去,很熱心的把我拉上車,此時車裡已經有一位乘客了。我問他有沒有票,司機一指哪位乘客說他不要票,給你就行。繞了一圈後,他把那人送到地方,接著把我送到天津站後廣場,張口要20元,隨手找了一張發票,我問他乾嘛不給我打印發票,他說打印不了了。給他20元錢給我一張13.1元的發票和一張一員的燃油附加票。由於著急趕火車,我就沒和他爭辯。到天津站後,朋友也是從天津西站打車到天津站,只花了18元,呵呵,這就是那位讓我省錢的好心師傅辦的事,18元的車程收我20元,還不給發票。他的車牌號是津E10029 ,現將問題反映給你們,請你們公正處理這種有損天津形象的行為。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我們已與反映人電話溝通,就提出的有關情況進行說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