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由於人纔引進落戶天津河東區,今年48歲,愛人的戶口在哈爾濱,49歲,請問我愛人的戶口什麼時間可以落戶天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在津落戶滿三年,您愛人可憑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婚姻證明等到屬地公安機關按人纔家屬政策申報在津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8日